近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高〔2012〕140号),我校工程经济系、财政税务系荣获“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受到教育厅表彰。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省高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把教学作为最基础和最根本的工作,大力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教学单位及教学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推动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推荐、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教育厅决定对郑州大学教务处等163个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郑州大学陈淮等209名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管理,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要求各高校进一步确立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做到政策措施激励教学,工作评价突出教学,资源配置优先保证教学,不断提高教学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开创我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 201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