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字〔2019〕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财政税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我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文小才 全胜奇
副组长:张 璠 盛 锐 万新亚 李 凯
成 员:赵卓娅 刘绍涛 张敏翔 杨瑞雪 李朋慧 王 驰
二、转入与转出我院各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入财政税务学院各专业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学籍、学科、学制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在校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课程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
4.对拟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5.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6.参加财政税务学院组织的面试,择优录取。
(二)申请转出财政税务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学籍、学科、学制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
2.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三、申请转入与转出财政税务学院流程
(一)申请转入流程
1.本年度转专业各流程均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请按时以附件形式拍照上传“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申请表、成绩单均需加盖学院公章),以及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班级排名截图。
2.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拟转入学生基本材料。
3.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拟转入学生组织面试。
4.按照上学期期末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从高到低排名进行择优录取。
(二)申请转出流程
1.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2.学生请于3月3日下午5点前以附件形式在学工系统拍照上传“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申请表、成绩单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转出要求进行转专业学生条件审核。
4.3月5日前将拟转专业学生申请汇总后报送学生处。
四、注意事项
拟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请及时扫码进群进行相关事宜解释。
申请转入财政学和资产评估专业的同学,后续通知将会在微信群内公布,请于3月4日下午5点前扫描下列二维码进群。
申请转入税收学专业的同学,后续通知将会在微信群内公布,请于3月4日下午5点前扫描下列二维码进群。
未尽事宜,由财政税务学院解释。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