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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2021年引进博士、教授、副教授及“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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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财政学》是高等财经类院校财政专业的专业主干课,也是财经类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主要阐述财政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管理技能。同时紧紧围绕我国财政经济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反映财税改革的最新成果,着力培养学生独立运用基本理论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本课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以公共产品和公共需求理论为基点,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分析探讨财政在政府配置资源中的特殊作用及其运行规律,重点讲授公共财政的基本原理、公共财政支出、公共财政收入、公共财政制度和财政的宏观调控四部分。注重西方经济理论的吸收、鉴别和借鉴,注重经济理论和我国经济改革实践的结合,注重本学科和其他相关课程知识的衔接和协调,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

本课程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紧密结合的鲜明特征,在讲授中注重方法的改革和创新:

1、以文字讲授为主,辅之以图表、模型和实证分析;

2、以财政经济改革为背景,整理案例,采用案例教学,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分 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设备,采用课件教学,扩大信息输出量;

4、根据课程内容安排若干次课堂讨论,1-2篇课后论文;

5、聘请有关专家举行1-2次专题讲座。

《财政学》作为财税院校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其建设和发展历来受到校、系各级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二十多年来,我校《财政学》课程按照“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加大改革和调整力度,形成了目前课程体系完善、师资结构合理、教学效果优良、科研成果丰富的特色课程。在秦、晋、豫三省财专《财政学》统考中取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囊括个人前八名的优异成绩。2002年,我校《财政学》课程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省优秀课程。


税法

《税法》主要包括税法总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内容。该课程是面向经管类专业开设的专业课,每年授课学生800余人。课程贯彻OBE教学理念,学生中心、育人为本,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观塑造相结合。通过本课程学习,引导学生了解我国税收实体法律体系,理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要素设置,掌握应纳税额计算方法,能辨识企业经营业务的纳税义务,完成常见税种纳税申报,具备税收风险识别能力,养成细致严谨、精益求精的职业素养和税收法治思维、遵从思维,树立大局观念,增强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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